88-365.com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123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14:51:00

 

曾小明等委员

提出关于提升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的建议》(第20170123号)提案已收悉。感谢委员对我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和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扩展公交专用道覆盖范围,不断提升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至2016年底,我市共建成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114.2公里,其中禅城区73.2公里,南海区68公里,覆盖季华路、南海大道、岭南大道等主要公交客流走廊,初步建成公交专用道网络。

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优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公交服务品质,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我市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力度:

一方面做好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设计。出台了《佛山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和设计指引(试行)》和《佛山市公交专用道监控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建立起公交专用道建设的规范指引,为我市公交专用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并进一步加强市级交通、公安部门对专用道运行管理的统筹能力;

另一方面大力保障公交专用路权。为有效保障公交车的高峰期专用路权,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对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社会车辆进行了严格执法,据交通运行监测分析统计,截至2016年底,公交专用道路网的通勤日平均运行速度为24.3km/h,同比中心城区公交路网提速24%,公交运行速度明显提高。

二、关于提案中提升公交专用道资源利用率的建议

(一)关于“允许出租车、校巴和大客车全天可使用公交专用道”的建议。

首先委员们提出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车辆使用专用道意见很好,校巴、营运大客车等大容量交通工具是城市客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支持这个建议,下一步将协调市公安交警部门研究落实。同时我市公交专用道并非全天时段运行的,仅在高峰期使用(时间为早7:00-9:00,晚17:00-19:00),其目的也是为保障大容量公共交通在高峰期时段的优先路权。

而出租车属于城市客运系统补充,其运输效率介于私家车和公交车之间,不属于大容量交通范畴,我局认为出租车使用公交专用道暂时不合适,这在国内其他城市也未实施该做法。当前不允许出租车等车辆在出行高峰期进入公交专用道,但非高峰期时间,各类社会车辆均可行驶公交专用道。

(二)关于“允许社会车辆在法定节假日全天使用公交专用道”的建议

根据我市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分析显示,非通勤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我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交通拥堵情况虽比通勤日有所缓和,但高峰时段也处于中度拥堵范围,为保障广大市民公交优先通行,允许社会车辆出行高峰期(法定节假日)使用公交专用道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在保障公交车专有路权的基础上,交通、公安等部门将结合公交车专用道法定节假日使用情况以及高峰期实际路权分配需求,进一步分析研究道路车流数据,研究使用社会车辆出行高峰期(法定节假日)的可行性,科学、合理分配道路资源。

(三)关于“规范公交车使用公交专用道的管理,避免公交车不使用公交专用道”的建议

公交专用道是为公交车设置的专用通道,公交车在正常情况下应在专用车道行驶,但在道路交叉口需要左转、变道上桥等情况下,可以使用其它车道。目前,我市确实存在少数公交车不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社会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随意停靠等,使得公交车无法在公交专用道正常行驶,但也存在极少数公交车驾驶员未规范行驶公交专用道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专用道的通行效率,我市交通、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一方面加强公交专用道路权使用宣传,严格公交专用道执法管理,加大投入建设电子监控设备,对公交专用道实行常态化执法管理,改善公交专用道通行条件,保障公交专用;另一方面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司机驾驶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强化职业操作要求,同时加强路面稽查,规范公交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我局在今后的公交专用道建设和管理中,亦将深入开展相关系统规划和设置研究,进一步提升公交专用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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