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我局将近期受理的道路客运班线变更业务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如对班线变更存在异议,请及时向我局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含本公司受拟变更班线影响的班车实载率情况等,并加具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各单位书面意见签章后扫描发至电子邮箱:82288665@163.com。市局联系电话:82626256。
附件:道路客运班线变更内容情况表(2017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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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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